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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导生态治理修复 温州出台浙江首个乡村河道治理指导意见

  近日,温州市出台浙江首个专门用于规范乡村河道治理的文件——《温州市乡村河道治理指导意见》。该文件对目前乡村河道治理中,存在的违背生态规律、照搬城市模式、脱离农村实际等负面典型进行了全面梳理,倡导自然生态的河道治理理念。

  河道是美丽乡村中最灵动的风景线。近年来,温州通过河道整治,水环境改善明显,但是一些乡村河道在治理中走了弯路,既影响浙南水乡风貌也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。“在调研中,我们发现一些山区河道的原生植物被铲除,重新铺设了草皮,但由于缺乏养护,岸上环境更杂乱,反而不如以前。”温州市水利局河道处处长林统举例说。

  除此之外,采用河流改道、裁弯切滩等工程,使岸线直线化,破坏河道自然形态;使用混凝土等硬质不透水材料做护岸,破坏河道自然生态;沿岸设施过度模仿城市建设,“千河一面”河道地方特色缺失……在乡村河道整治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。

  为规范乡村河道治理,助力美丽乡村建设,《意见》开出“药方”,提出乡村河道治理要遵循“八忌八宜”。其中包括:忌直线河岸,宜弯曲天然;忌规则断面,宜型式多样;忌护岸硬质,宜生态通透;忌高筑挡墙,宜低砌护岸;忌草坪灌木,宜原生林木;忌过度模仿,宜突显特色;忌切除边滩,宜保留滩地;忌河床设障,宜维持流畅。

  “‘八忌八宜’从实际出发,具有可操作性,简单明了却涵盖了河道形态、河道生态、长效管理、工程组织等多个方面。”林统说,“八忌八宜”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尽可能保留乡村河道原生态,突出地域特色,让人与自然更亲近,打造“看得见山,望得见水,记得住乡愁”的乡村河道风景线。(浙江在线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王琼琼)